天山网讯(首席记者郭玲 通讯员尹玉婷报道)2019年清明节期间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7座以下(含7座)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。
7座以下(含7座)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从4月5日00:00开始至4月7日24:00结束,共三天。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,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。封闭式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,节日期间ETC车道全部正常开启,实行一车一杆放行。
清明节假期,祭祖、扫墓、踏青和周边休闲自驾游等出行活动频繁,预计各高速公路车流量会出现较大幅度增长。为此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已提前对收费站、服务区进行节前安全检查,确保收费设施和设备正常、功能完好,合理安排指挥停留车辆,做好对社会群众的服务工作。同时,还将与公安交警、气象等部门合作,利用公路沿线LED可变情报板、交通广播等媒体,及时发布清明节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,提前告知并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,避免车辆过度集中,导致收费公路拥堵。
[责任编辑:王荣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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